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按要求组织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开展了监督抽检,现将抽检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予以通告。
相关单位已对不合格产品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7日
信息来源:https://yjj.beijing.gov.cn/yjj/xxcx/zlgg/yp30/744045269/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