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4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
市监食检发〔2026〕8号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389批次样品,检出46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
现将部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宝枫堂保健食品店(经营者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敏讯优商贸行)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乐生元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多种维生素矿物质片,其中维生素A、维生素B6、维生素B12、维生素D、维生素E、叶酸、烟酸、泛酸、生物素、钙、铁、锌、钾、镁、硒、铜、碘、锰、磷、铬、牛磺酸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二)安徽圆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安医高新院区店销售的、标称澳康生物技术(山东)有限公司生产的遇善恩亚麻籽油微囊粉孕妇营养包,其中维生素B12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起跑点母婴用品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省广州广济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总经销的、江西沃宝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双铁+维生素C特膳饮(红枣味),其中维生素C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四)婴享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辽宁省沈阳荷优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辽宁省沈阳荷优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合新营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幼儿米饼(大米原味),其中钠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五)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酷贝儿母婴用品店销售的、标称安徽康美新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多肽高锌高铁特殊膳食营养液,其中维生素C、铁、锌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钠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安徽康美新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该批次营养液是被抽样单位从康美新药(广州)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购入的该公司自行加工的产品。
特此通报。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6年2月8日
信息来源: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spcjs/art/2026/art_da0f77d908a54a02a7feb68c5ae46aa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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