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经营企业信息的通告
依据《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药品经营企业暂停经营行为管理办法(试行)》(黑药监规〔2023〕3号),现将申请暂停经营的药品企业信息通告如下:

上述企业暂停经营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擅自经营药品行为的,请向省药监局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0451-88313058,邮箱地址:luanhe12345@163.com。
特此通告。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7日
信息来源:https://mpa.hlj.gov.cn/mpa/c113541/202601/c00_31909351.shtml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19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