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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3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3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

市监食检发 〔 2025 〕101号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127批次样品,检出39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特殊膳食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华昱安大药房旗舰店(经营者为河北华昱健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安徽草珊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蛋白质粉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其中叶酸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二)国慷营养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国慷医药生物科技河北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国慷医药生物科技河北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同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益生菌粉(运动营养食品-补充能量类),其中钠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三)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晓晓婴幼儿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湖南膳养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大树达孚特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内金多种维生素,其中钠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四)岳家老铺大药房旗舰店(经营者为安徽岳家老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在淘宝(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南省洛阳众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白蛋白肽特殊膳食食品,其中钠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特此通报。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5年11月13日

信息来源: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spcjs/art/2025/art_7bbc6fa6b0344411b892d7cf741c7173.html